诊断
肥胖症从外观上即可判断,营养史有过度进食,过食/偏食高热卡,高油脂食物等,奶方喂养,过早喂养固体食物等,行为习惯有多食,体力活动少,占有欲强等,临床症状和体征有进行性体重增加,行为偏差和全身体脂普遍增加。
1.标准身高体重法
(1)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:
①3~12个月婴儿体重(3)=(月龄+9)/2
②2~6岁体重(3)=年龄×2+8
③7岁~12岁体重(3)=(年龄×7-5)/2
(2)分度:一般小儿体重增加超过同性别,同身高正常儿均值20%者或同身高健康儿平均体重的2个标准差(M+2SD)者,即可诊断肥胖症;超过 20%~29%,或超过2~3个标准差为轻度肥胖症,超过30%~39%或超过3~4个标准差为中度肥胖症,超过40%~59%或大于4个标准差为重度肥胖症,超过60%以上为极度肥胖。
(3)身高与体重:幼儿身高<125cm,身高与体重一起发展,即身高每增长3.8cm体重增长1kg,标准体重(kg)计算公式为:3+[身高(cm)-50]/3.8。
(4)国外Broca公式:标准体重(3)=身高(3)-100,我国常用Broca改良式:
①男性成人体重(3)=身高(cm)-105;或平田公式:[身高(cm)-100]×0.9。
②女性成人体重(3)=身高(cm)-105;或等于[身高(cm)-100]×0.85。
2.体重指数(body mass index,BMI)
BMI=体重(kg)/身高(m)
WHO1997年公布:正常BMI为18.5~24.9;≥25超重;25~29.9为肥胖前期;30.0~34.9者属Ⅰ度肥胖(中度);35.0~39.9者属Ⅱ度肥胖(重度);≥40者属Ⅲ度肥胖(极重度)。
2000年国际肥胖特别工作组提出亚洲成年人正常BMI范围为18.5~22.9;<18.5为体重过低;≥23为超重;23~24.9为肥胖前期;25~29.9者属Ⅰ度肥胖;≥30属Ⅱ度肥胖。
目前诊断肥胖病多采用BMI的方法,BMI是一项比较准确且被世界广泛接受,采纳的诊断方法。
肥胖度测定:(实测体重- 身高标准体重)/身高标准体重×100%。
肥胖度20%~29%者为轻度,30%~50%者为中度,>50%者为重度。
3.皮褶厚度
用卡尺测量二头肌,三头肌,肩胛下部位处皮褶厚度,正常20~40mm,>P85为肥胖,>P95为高度肥胖,有局限性已逐渐少用。
4.腰围
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和荷兰某大学对0~59岁的5800名男子和7000名女子做了调查,他们把这些志愿者分为3组:小腰围组:男子腰围<94cm,女子<80cm;中腰围组:男子是94~102cm,女子为80~88cm;大腰围组(中央性肥胖):男子腰围>102cm,女子>88cm。
5.腰臀比(WHR)
分别测量肋骨下缘至髂前上棘之间的中点的径线(腰围)与股骨粗隆水平的径线(臀围),再算出其比值,正常成人WHR男性<0.90,女性<0.85,超过此值为中央性(又称腹内型或内脏型)肥胖。
调查结果显示,小腰围和中腰围组一般的健康状况都比较好,大腰围组中高血脂和高血压病患者比例比中,小腰围组高出2~4倍,糖尿病患者的比例高出4.3倍,心脏病患者多出3.5倍,因此,大腰围者需注意身体健康。
人体测量学指标如腰围、臀围、大/小腿围、臂围、皮下脂肪厚度等过度增加,实验室检查:有氧能力下降,心肺功能下降,行为偏差。
体脂含量明显增加,体重指数符合肥胖。
南京脑康儿童发育行为研究院主任